关于商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了帮助各会员单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,减少和防范经济纠纷,为会员提供法律方面服务,经常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商会聘请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倪德湘、倪寒芬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。
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:
1、 法律咨询;
2、 审查合同、章程用其他法律事务文书;
3、 草拟法律文书和合同、章程、协议;
4、 参加项目谈判(包括中外合资、合作项目);
5、 非诉讼代理处理对外事务,参与企业股份制改建;
6、 代理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;
7、 法律知识宣传、帮助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;
8、 双方协商的其他项目。
各会员单位若需要法律方面的服务,与商会秘书处联系。联系电话:0551——63468737,倪律师:13805604137。
安徽省不锈钢商会秘书处
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日